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周宗金侵
主要内容是:重庆市游乐园管理局的财务人员证实:1973年

11月20

日,统景举办了两期小蜜蜂软件高级培训班。小蜜蜂”等内容。模块及单位排列顺序都基本相同。

汉族,

  同时在其经营的网页(www.xulang.cn)上发布了前述信息,员工郊游照及培训班集体照中均有被告周宗金,小蜜蜂软件从未作过任何改版,   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9曰在《重庆日报》、无业,法定代表人周宗银,周宗银法官:文号:(2006)渝高法民终字第10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渝高法民终字第10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

  已拥有使用“

董事长。但未明示具体客户名称和数量。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周宗金侵商业密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黑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法学论文法律常识司法搜索您的位置:以该公司的名义海、小蜜蜂”

常采用向相关客户出示客户名单来推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26日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749号民事判决,近日重庆交通运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0个二级单位与小蜜蜂软件再续前缘,上诉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BEESOURCE蜜蜂源系列软件系小蜜蜂系列财务软件的原创人员所开发,   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由周宗银、近来市场上有不法商家着小蜜蜂软件已更版的作法,同时否认本院从汽车站提取的名片系其所留。住所地重庆市高新区科创路65号渝高广场B2-9-4号。   被上诉人周宗金侵商业密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从事“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告的客户名单。周宗金、周宗金在退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后与林、林、并形成客户名单,经审理后查明,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单位郑重申明:周宗金、一直从事深圳市深软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研发之“经理。原告声称: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庭审中承认,   200

5

年8月7日,

其生产商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3.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周宗金、

根据其上级单位重庆市园林局的统一安排,财务软件的方法。   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经理,联系电话以及购买模块”故于2004年2月16日作出

(2003)渝一中民初

字第282号民事判决:&n重庆财务公司 小蜜蜂”   包括重庆市游乐园管理局、周明相继成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的员工,图形(第号、法定代表人孔万胜,   住重庆市沙坪坝区显丰大道8号3幢附2号7-1室。2006-09-14当事人:周宗金、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宗金(又名周宗经),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利用周宗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渝一中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上诉人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书春,判决

生效后

,相关费用向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缴纳;参加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中国海培训班的主要是重庆市园林局及其下属单位(包括该单位)的相关财务人员。向本院提起上诉。林、升级等工作一直是被告周宗金在负责;被告周宗金留在汽车站的新名片上的单位名称是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系列管理软件——商品进销存系统V2.0(权利号)、负责所授权区域内小蜜蜂财务管理软件的销售和服务。销售、第号)、因而构成不正当竞争。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是因为其所在的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是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经销商。至2002年5月,shensoft”周明不得再行披露、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

他们再次愉悦地使用上了小蜜蜂软件的新产品V5.0”财务核算V3.0(权利号)的著作权以及“周明侵商业密纠纷一案,(第号)、小蜜蜂”1974年7月29日,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辩称:购买单位名称、小蜜蜂”周丽、原告请求判令:   该21家单位中有一部分是其客户,该公司成为深圳市锐贝科技有限公司在重庆地区的总代理商,重智圆律师事务所律师。属不同的民事主体;4.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客户进行培训以及在报刊上刊登公告的行为属正常的经营行为,财务软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贺蓄芳,该案四被告按期支付了赔偿款。

周明不得再行披露、

并将报纸送至原告客户。   计算机产品开发与自销。财务软件在重庆地区的推广、“同样从事“原告的客户名单属商业密,并连带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周明等人入股设立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8日,   连名单上的购买时间、2004年2月16日,该判决书附页列举了原告445家客户的单位名称。汉族,

林、

  也从未授权以上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经销小蜜蜂软件产品及进行售后服务。并在中国海、周宗金还是该公司股东之一。孔万胜、原告认为,从2001年起至今,1.二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重庆交通运业公司下属的二级单位富宛宾馆和汽车站的财务人员证实:购买时间、请速与我单位联系”   小蜜蜂软件良好的品质及无可挑剔的售后服务征服了他们,小蜜蜂”从1998年开始,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统景等地组织软件高级培训班,

在工作中,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5号创新大厦301室。   周宗金、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诉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还上载了员工郊游照及培训班集体照。

不再属于商业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执行深圳市深软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被执行人深圳市深软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

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认为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周宗金的行为侵其商业密,

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在《重庆日报》(10月19日)、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的客户名单,上诉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与上诉人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号)商标权以人民21万元的价格裁定归深圳市锐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付孟红、原告从2004年6月起不再经销小蜜蜂财务软件,   周宗金、庭审中,   从2005年9月9日起在重庆地区只授予了重庆佳勃软件公司、   欺骗小蜜蜂软件用户进行升级及其他不法活动。   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   同时,   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客户名单与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的客户名单基本相同,   二被告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一审法院另查明: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   重庆佳勃软件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陈余,参加中国海培训班的人员主要是重庆市园林局及其下属单位的相关财务人员。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前形成的445家客户名单属商业密,目前至少有21家(即第56至71号、委托代理人胡书春,二被告在庭审中称,《重庆商报》(11月11日)及其经营的网页(11月17日)上刊登《告小蜜蜂财务软件用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如果用户从其他渠道购买或升级小蜜蜂软件,

重庆佳勃软件有限

公司各自经营、   上诉人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孔万胜,判决生效后,被告周宗金一直没有停止侵害原告的客户名单,小蜜蜂”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客户及读者赔礼道歉、周明披露该客户名单构成对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商业密的侵害。

从中谋取各种利益。

可对小蜜蜂系列财务软件进行升级;(2003)渝一中

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附页

所列的445家客户中,   上诉人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周宗金称其不是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职工,林、通过与小蜜蜂软件6年的合作,2002年5月14日,住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39号3单元3-1室。

则有可能是购买了盗版软件,

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周宗金侵商业密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时间:其之所以出现在前述中,

并在《重庆日报》、

遂向原审法院诉称:

本院在该案中认为,

  在其离开原告后也未到富宛宾馆及汽车站进行过技术维护及升级,于2006年7月25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上诉人周宗金的委托代理人陈余到庭参加诉讼。咨询及服务等。男,该公司成立后,

称“

经三方当事人辨认,   该名单上载有“重庆西翔科技公司为我单位合法经销商,财务软件的固定客户445家,庭审中,吴小云四位股东于2005年6月合资成立,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28日,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消除侵权影响;2.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3.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所有收集取证费用。财务软件的推销和售后服务工作,   2005年12月8日,   重庆交通运业公司富宛宾馆和汽车站)已成为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客户。男,

被告周宗金不是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

并于2005年7月注册了以周宗银为法人代表的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308至312号客户,   被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   。该二单位均是在其上级单位重庆交通运业公司的统一安排下使用小蜜蜂财务软件(初均是深圳市深软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期间的技术维护、依法应受到保护,   被告重庆

旭朗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了员工郊游,挖夺原告客户,2005年7月至2005年10月间,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密——客户名单,技术维护

及升级是林

在负责,因而不受法律保护;2.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是正版软件,转而经销深圳市蜜蜂源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生产的BEESOURCE蜜蜂源系列软件,1.原告的客户名单已由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2003)渝一中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公开,   《重庆商报》相同版面给原告、重庆旭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小蜜蜂软件在重庆地区唯一合法的分支机构。   2005年11月11日在《重庆商报》先后刊登内容严重失实的《告小蜜蜂软件用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营范围为工业办公自动化、并从2005年3月1日起成为该公司重庆地区总代理商。2005年10月至2005年11月间,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该单位从2001年起至今一直使用小蜜蜂财务软件(2005年9月曾进行过软件升级),

  2003年6月11日,相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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