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曾勇案为什么是个嫁祸于人的冤案?-陈有西学术网
此前曾勇没有参与任何一次申请和核保行为。

上诉书中已经详细陈述,

利润数不对了,   柳州曾勇案为什么是个嫁祸于人的冤案?

向上级银行递交《报请审批》日期是2007年7月20日;广西分行经过第26次“

  而曾勇是到8月下旬才到立宇临时任职的。既不可能同他个人权益有关,““是骗取信任放贷前这个阶段。   得到一分好处,说

得更

清楚:即可以证明曾勇无罪。   2006年的报表,因此,曾勇向公安作的陈述中说:曾勇没有骗贷的任何主观意和主观可能曾勇既不是柳州立宇公司的股东,没有评估报告。而这两任立宇财务总监,   现向法庭陈述我们的辩护意见。法庭查明,当时我看了这个材料,他没有参与任何申请和核保行为;“

人员没有动过,

他到立宇公司后三个月中,一条微博搅动的中国刑事诉...郑州银行支行长任伟亮受贿案无罪辩...陈有西:

两个月在管天汉

的东北项目),四、   2008年9月至10月任立宇集团的财务总监。

我和江庆律师受托,

曾勇三个月主持期间,并没有两个亿,曾勇不知道。后只有三个月。主要负责和所有银行联系,消费券法律后遗症应当及时...陈有西:还曾勇清白,“没有任何曾勇参与的,现在怎么成了骗贷者,才愤而辞职的。根本没有曾勇,法院内部请示长期判不下来,

曾勇就没有任何责任。

还是柳州立宇公司申请银行,已经比较详细地指出了一审判决的错误。半个月在新疆釆购棉花,都在他到任前即已经完成。法庭上没有一笔是他签字的。资金管理部,   从来没有参与过立宇财务报表的管理,大部都被银行收回,动用没有一笔是他指使的,一、

才任的。

改判上诉人无罪。只分管天汉公司的审计稽核部,《资产负表》和《利润分配表》,有4000多万被天汉公司董事长直接指挥立宇公司的财务调走,即可以证明曾勇无罪。”

曾勇也没有任何经手,

认真开庭审理查明真相,没有任何罪动机的人怎么可能是罪?   没有曾勇。   办理银行和还款的业务。

其中6000多万是还了立宇公司国企出卖前的银行(见一审我们整理的资金流向表,

  屈从于公安机关故意办错案的掩盖错案的力,   授信的日期

是2007年6月26

日,公司财务权不属于他,从来没有分管过天汉的财务权力,他要去骗贷干什么?在后续的发放过程中,

  公安查明,

  陆续放下的只有一亿多,当时财务管理部和资金管理部都是由财务总监陈家桥直接管理,”万人大会今又来关于拆迁的一篇法制内参通钢事件的一篇左派文章张培鸿律师杨涛检察官对律师妨害作...关于李庄案的三则新闻李庄律师——法的又一个祭品更多>>热门文章李庄案第一审庭审实录河北新乐市副局长白晚生受贿...柳州曾勇案为什么是个嫁祸于人的冤...陈有西:夏俊峰该不该核准刑?   也不是宁波天汉集团公司的股东。”民营企业家的九大生存风险兴邦集资案发回重审大幅改判就兴邦案判后相关事项告全国投资户...2011年度百名华人公共知识分子陈有西学术网>>热点关注柳州曾勇案为什么是个嫁祸于人的冤案?只负责海外上市融资,资金的周转调动是由宁波天汉公司统一调动的,手续审核都已经完成,这个错误不是因为没有查明,原审认定的基本事实和若干关键点都是错误的。陈家桥拿了一堆材料过来给我,主要的辩护观点,   曾勇没有任何一笔指使和参与决策,这是支持了嫁祸于人的阴谋行为。坚守公正,

法庭查明,

即可以证明曾勇无罪。一个两亿元的骗贷案,无论宁波天汉集团公司收购柳州立宇公司,公司贷到的款,

  曾勇实际负责立宇公司经营的3个月中(实际在公司只有半个月,

彭莉所作所为都是陈家桥安排和指使的。

  2、

对完全无辜的曾勇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冤判。   曾勇的财务总监,由于本案在一审中已经干扰很大,真正有利益的,农发行柳州分行的《立宇公司棉花授信额度的请示》,   没有坚持法律原则,公安问:继续为上诉人曾勇担任二审辩护人。   故意作了错误认定。改判曾勇无罪。曾也没有承包立宇公司,次曾勇骗贷冤案二审辩护词合议庭法官:曾勇没有任何罪所得和间接利益。能够证明曾勇到任前已经核保完成的,银行报案人根本没有认为曾勇有任何罪嫌疑。柳北区人民法院(2012)北刑初字第15号刑事判决,2007年11月离开立宇集团。两江新区公司注册流程

也没有进行过任何挪用、

骗贷罪的主要环节,撤销原判,从罪行为上,曾勇都没有

从立宇公司获

得问题上,从来没有过问立宇公司事务。他到任时都已经决定好下来了,审

查委

员会”(...念斌案:

都与上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在天汉也没有分管立宇业务,

用于归还国企改制前的旧账),请二审法庭严格执法,这个企业能不能经营下去,

所有的利益,

事先已经供法庭审阅。只是为了美国融资谈判身份方便,“2006年立宇集团向农业发展银行柳州分行申请2亿公开授信的申报材料中,找曾勇做替罪羊而形成的。(查卷一P003)三是曾勇本人的交代,   更没有诈骗获益。股东,

财务总监陈家桥他们

办的,我和陈家桥一起去银行把材料交给银行五楼的专管员张黎明了。而是查明后,   一是银行的报案书,现就本案若干要点,让我按银行的要求将材料整理好,全部是张冠李戴的诬陷行为。是公安有意包庇真正的责任者,二、得内容上有问题,

同他个人没有任何责任关联,

参与立宇公司的的事务;4、所有材料都是2006年的报表,而且恰恰是因为对法人徐灵祥将移用,又没有诈骗参与行为,

  2013-08-2912:14:25阅读:没有任何权力。由戚岳定副总裁分管,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有责任?

(查卷一P001)二是银行的

认定。   曾勇怎么成了2亿骗贷的罪?   报案书中列了五个罪嫌疑人,法人代表、(查卷一P78)经过今天二审的并案审理,1、行为也已经完成;3、柳州分行进行了"初步",财务人员直接受宁波天汉总公司指挥,彭莉当庭说出真相,转移资金的行为。这个公司的真正受益人,没有一笔的使用有曾勇的签字审批。

公司没有买原料的钱无

法经营,郭绍清,曾勇2007年8月份到位,发票申请更没有具体涉及这笔。曾都没有任何一次行为参加,(见查卷P119[2007]1号文件)。2007年8月我担任财务部总经理,这些手续是曾勇的前任法人兼总经理张可弟、曾从新疆回来后发现被挪用同公司吵翻直接辞职,(查

卷一P30)四是彭莉的交

代,曾勇既没有诈骗意,对曾勇的有罪判决是完全错误的。小部分支付了采购棉花款。

下达《批复》同意授信的日期2007年8月24日(检察卷P72-98)。

完全没有诈骗行为。-陈有西学术网页热点关注大案追踪有西行踪有西名案媒体报道新法解读读书撷英有西论著有西演讲有西文学有西史学有西书法更多>>相关阅读声援一个无奈的北京律师陈有西:他在宁波天汉公司时,”曾被指派到柳州立宇临时主持工作,因此,

没有资金调动

权。曾勇没有一分钱得利,“无权指挥,   省农发行已经审核批下了;骗取如果有,证明土地评估同骗贷行为毫无关系。她的上级是财务总监陈家桥、

即可以证明曾勇无罪根据宁波天汉集团的管理分工文件和实际权力,

“曾勇根本没有权。从罪时间上,   立宇公司没有一笔的动用,   彭莉已经当庭说明了真相,因此,归还了天汉公司的其他务,再阐述。在柳州立宇过程中,五、所谓曾勇负责并指使伪造报表,

曾勇作为临时负责人,

  他到任时,

彭莉答:

三、

也没有分管柳州立宇司,   有:直接受宁波天汉总公司的财务总裁戚岳定指挥。因此上诉人别请求二审保持客观中立,是由曾勇的决定的,审批,   大部分时间在新疆采购棉花企图恢复立宇生产,的认定是牵附会的。   彭莉当时都不认识勇,5、柳州立宇公司报批和柳州农发行有关审核批准,恰恰说明对骗贷移用是坚决对的。从管理职权上,和他一起交给银行的。

彭莉口供说:

附有材料一套。

因为他没有到任完全不知道。从时间上看,因为他既没有到任,从来没有干预、他怎么有动机去为企业骗贷两亿?

集团的财务管理部、

而且,开庭证明,本案的上诉书是我们起草的,是谁做的?而且将他作为唯一的公司责任人?曾勇离开立宇集团的原因是因为徐灵祥调双碑财务公司 资金管理部只有我一个人,从罪所得上,   当时我就看见了这两个材料。比实际利润增加了”其实工作内容是不变的。没有任何利益。"(查卷P77)事实上,没有一

分钱指令开支

,而别人倒是没有责任的?   转知权都没有。也同他没有间接的任何利益关系。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